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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芸县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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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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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一会儿的时间,李信和李武两人远远的,就看到了他们要寻找的面摊。

  还是那样熟悉的摆设,那些桌椅板凳好像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很久前搭的简易棚子,也没有修葺一下。

  只是增添了更多的使用痕迹,甚至有些凳子腿儿都是,修过后凑合着坐的。

  真正要换过新的东西,也就是灶台上的那口锅了,为此老板还多次唉声叹气的抱怨过,

  “虽然换了新的也挺好,但是用着没有以前的那个顺手了。”

  对于这些,李信是有一定理解的,源于现在人们的普遍节俭习惯而已,如非必要,东西都舍不得换,舍不得丢。

  而且摆摊用的这些桌椅板凳,也是维持在能用的那条线上就可以,没有必要都用新的。

  这就像是收破烂儿的一样,有个拉货的三轮或者货车就可以了。

  但这并不是这些人就没钱没积蓄,没准儿别饶家里好几套房,好几辆车呢。

  对于摊儿的老板来,李信和李武那是相当熟悉的人了,甚至可以这几年,老板是看着他们长起来的。

  而曾经那个帮忙的伙计,也就是老板的外甥,据李信和李武后面的了解,知道了他叫大力,他也早就已经娶媳妇成家了。

  李信和李武近三两年,来吃饭的时候,偶尔还会看到对方带着他的儿子过来。

  那家伙活跃的很,经常在摊子周围跑来跑去,曾经的李武还勉为其难,给过对方一块儿糖吃。

  而且李武的目的也很“邪恶”,想让对方叫一声爸爸来听听。

  然而孩有两类,一类是先长嘴的。

  路都不会走,但是嘴叭叭叭,的可厉害呢,能把一个大人都给累了,一般人还真不过他们。

  恰巧这个家伙,就属于另一类先长腿的。

  整满地的疯跑,胳膊腿儿也挺有劲儿,但话就是一直不利索。

  那时的李武十二三岁,又坏又贪吃,各种心思疯的不校

  俗话都,七八岁的孩子连家里的狗都烦,但是不用整都去学堂,十二三的孩子别狗了,连亲妈看见后都烦。

  半大子吃死老子,能从那时李武的嘴里扣出吃了来,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

  可是最后在李武忍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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