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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芸县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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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巡逻日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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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也是没有办法啊,这上那找人去啊。

  而且偷得也不是什么特殊物件,就是个普通油灯,值不了几个钱。

  这种东西偷转身没一会,就直接给低价找地方卖了,就算卖了钱换了三瓜俩枣,也是走不了一条街就给花完了。

  就像那句老话的好,捉贼要捉赃,捉奸要捉双。

  就算掌柜的记住了那个人长得什么模样,李信和李武以后也遇到了,那又能怎样,到那时候连证据都没樱

  这种人又是没脸没皮的,不会承认的。

  难道李信和李武要因为,连赃物都找不到的一个油灯,把对方屈打成招?

  不可能的,这是在断自己前程。

  到底,这种事儿就像是,抓了把花生,抢了个烧饼一样。

  假如你当场抓住了,那你在街上揍他一顿,周围人都保准给你叫好。

  但是你是事后看到了,还想要打对方一顿,那时看的就是双方各凭本事了,看谁能打,而且最后也是按打架斗殴来定义。

  这种事儿最重要的就是证据两个字,所以通常这种损失实在是没多大的事儿,最大的意义就是给受害者一个教训,多长点心眼儿。

  而李信和李武他们能做的,通常也都是象征性质的做一下记录。

  人早就没影了,他们也没看到,更不知道往那追,李信他们最后只能去杂货铺里询问了一些情况,并做了个简单记录。

  等出了杂货铺,李信和李武也根本没把这个偷油灯的贼当回事。

  因为这一类贼是在是太常见了,刚开始他们还有兴趣抓贼,但是没有证据,最终也只能不了了之。

  这种事儿一般最终都没有个结果,李信和李武慢慢的也就没有兴致。

  出了掌柜的杂货铺,两人干脆就沿着胡同继续往里面走。

  可是还没等他们安稳多久,才刚走过胡同里面没有几家,就见到面前不远处的大门里跑出去一个人。

  还没等那人跑多远,就又见到大门里追出来一个老太太,嘴上还喊着,

  “抓偷啊,抓偷啊。

  来人帮忙啊,

  我家搓衣板儿被人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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