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明太师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百零五章:重订《大明律集》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骂尊长及亲父母者,可谓牲畜不如,可知乌鸦反哺、羊羔跪乳之典故,不孝之人活之何用?”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莫说杀,便是殴打尊长就一定大罪不赦,该判死刑吗。”

  陈云甫和邹俊展开了辩论:“假如,一户人家,其父酗酒而暴虐,施暴于母,子护母而殴父,如此是为孝还是不孝?”

  邹俊张口:“即护母,也不需要辱骂、殴打亲父。”

  “邹寺卿的意思是,虽然不能袖手旁观,但只能陪着其母一起挨暴是吗。”

  “那若是其母不堪其暴,被活活殴打致死,身为人子却亲眼看着自己的母亲被打死而不做任何反击,是为孝还是不孝?”

  邹俊失声无言,但依旧做了最后的坚持。

  “我大明以孝治国。”

  面对着邹俊抛来的这顶大帽子,陈云甫皱起了眉头。

  难就难在这了。

  大明以孝立国的孝已经到了愚孝的地步。

  而且十分离谱。

  有个典型案例。

  洪武二十七年,山东青州有个叫江伯儿的,其母患病,家贫,江伯儿割自己的肋肉喂母,仍不愈,于是江伯儿背母去岱岳祠祈神,言如母愈则杀子祀神,结果下了山不久其母病愈,江伯儿便带着孩子到岱岳祠,直接血溅祠堂还愿。

  后来的处罚结果是什么。

  仗一百流放海南,但礼部竟然还往他的老家立碑刻孝,旌表此孝行于天下!

  后世人很难理解的畸形人伦道德。

  还记着之前河南那个罗三虎杀官案吗。

  他们死了,但死因的罪过正如陈云甫所说的那般,不是杀官而是开官仓私放官粮。

  当时陈云甫就说,他们糊涂就糊涂在这里。

  要不然依着老朱的三观,除了罗三虎这个主犯,其他人也就是个流放了事。

  现在邹俊同样以这个立国准则来据理力争,陈云甫也不得不暂退。

  别说老朱没禅位,就算老朱禅位,只要朱元璋活着一天,这大明朝还是朱元璋说了算。

  这一点谁心里都跟明镜一样。

  以孝立国这一条就是国法的红线,决不能碰
第二百零五章:重订《大明律集》(2/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