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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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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普法之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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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偷了这笔救命钱是会害死人的啊。”

  陈云甫不住点头,叹气道。

  “臣何尝不懂这个道理,从感情上来说,臣也恨不得将这种盗贼杀掉,但法不能这么定啊,这么定只会害死更多的人。

  盗贼本身如何甄别他盗取的钱财是救命钱还是寻常钱?如何能知晓他的盗窃行为会带来哪些严重后果?

  他不知道,他只知道盗窃会抓住会判斩刑。

  既然盗窃是死,杀人也是死,所以很多的贼已经不偷钱了,而是改为三两合伙直接入室杀人,他们把男人杀了,把妇女奸淫后杀死,然后席卷所有的钱财逃跑,这些案例,都察院和大理寺堆满了何止两间屋啊。”

  朱标霎时间沉默下来。

  “穷**计、富长良心,何况本就是歹徒的贼,他们犯罪的时候已经开始践踏法律和人伦了,哪里还有道德一说,过于严苛的酷刑只会把他们逼上更恐怖的境地,犯下更多骇人听闻的惨案。

  法律不能寄希望罪犯的良知,更不能高估人性中的善、低估人性中的恶。

  什么样人会去做贼偷东西,好吃懒做无钱无路,他已经丧失了为人最基本的正确价值观,我们还能再寄希望他是个义贼,只偷东西不害人命吗?

  臣降低盗窃罪的刑罚,只是为了那些贼偷完钱之后就逃遁,而不是再去杀人、残害人。”

  法律在这里是可以细分的,比如说盗贼窃取的是他人急等救命之钱,造成了严重后果如致他人死亡,这样的话就判死刑。

  但陈云甫没有说,也没有这么去细分。

  是他不想吗,不。

  是这条细分的法律无法贴合大明的时代背景。

  因其一点,科技环境的限制性。

  这时代没有新闻、没有自媒体、没有便捷的沟通科技,老百姓都是文盲!

  愚昧和落后是这个时代摘不下去的两顶帽子。

  比如某县的盗贼偷了钱,因为这笔钱把失窃者害死了,盗贼被抓住判了死刑,那这个县后面的所有人企图去犯盗窃罪的时候只知道,盗窃是死罪。

  他们不可能也永远不会知道,就在离着他们几百里的地方,一个盗贼因未造成严重后果只被判了三年徭役!

  消息不流通啊,盗贼们没有手机,更不识字。

  更别说天天能看到张三普法说案例。

  官府宣传律法说的每一句话在他们耳朵里比听天书还晦涩难懂。

  你只需要告诉他们,犯什么罪会死什么不会死就足够了。

  教育需要慢慢来,普法是要跟着教育走的。

  这条法律日后必然会细化,但那是日后。

  陈云甫只希望,自己死之前能看到那一天,就此生无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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