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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远松张三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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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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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族里面的孤老,总得捐赠一点吧?

  家里的族学孩子上学总得捐赠一点吧?

  家乡修桥铺路总得捐一点吧?

  这住在京城里,有同乡好友来打秋风,总得支持一点吧?

  出入排面总得有一点吧?

  总得为妻子儿女置办几身行头吧?

  这些全部都是银子。

  大明官员的俸禄,根本就支持不起他们有一个还算体面的生活。

  他们为了维持自己的脸面,总得做点事情。

  他们这样的做法虽然可恨,但是也可以理解。

  其实有一些官员并不这样做,反而在家乡大量的接受家乡百姓的土地投献,进行土地兼并。

  所谓的投献,就是有功名在身的人,是不需要交农税的。

  有一个人考上功名,便会有很多的百姓把自己的田地投献到他这里,然后再租种他的土地,每个月向他交租。

  有功名的人收的租子,远远低于朝廷的税收,这种情况就叫投献。

  这个时候,土地的主人是已经要转移了的,这就是变相的土地兼并。

  当然愿意这样做的官员,其实也并不是特别的多。

  因为这种方式会影响官员在当地和朝廷的名声,对于这个官员将来的前途并不是特别有利。

  官员一般会接受投献,但数量到了一定数额之后就会收手,又或者只是接纳有亲属亲戚血缘关系之人的投献。

  虽然看起来此事对百姓的伤害更少,但那是在挖大明皇朝的根。

  封建皇朝往往只会灭亡于两种情况,第一,外敌入侵,第二便是土地兼并。

  当然,有不少的官员们心里估计,就他们肯定是搞不出鹿邑酒店那么高大上的建筑的,搞出来也太显眼费成本了,但至少也得开个客栈。

  最好是让自己的家人来开,大不了什么大舅子小舅子也不是不行,叔伯兄弟毕竟是本家,也有一些是信得过的。

  到时候他们收银子,就可以收得名正言顺了。

  况且,这个事情还有另外一个好处,那就是这些银子,没有直接进到自己这些人的口袋中。
第十四章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2/3).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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