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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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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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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不懂吗?”

  队伍里的其他兄弟们憋着笑,一个敢出声的都没有。

  书生被打怕了,低着头看笔记本上的字,头低着没抬,也就看不见路,走着走着翻进了田埂一侧的田地里面,泥泞充满水的稻田一下子绊住了脚,整个人趴在泥水里面。

  这给普森气的,一只手过去拎他,边拎边愤恨:“我的笔记本!你个蠢蛋,要是这个信湿了,老子一准打死你!”

  重回田埂的书生百口莫辩,身上脸上都是泥,战战兢兢地拍打笔记本上面的泥渍。

  可惜,笔记本上面的东西无论如何都清理不干净,脏兮兮的手只会弄出新的痕迹出来。

  书生已经吓坏了,腿直打哆嗦。

  普森抢过笔记本,一页一页的翻,好在只有表面和侧面有水迹,可还是心疼无比,那是连夜赶出来给贝拉的回信。

  他抬手就要打,书生忙两个胳膊举起来防御。

  巴掌着亮几下,普森放弃了,拿出一支笔,连同笔记本一股脑塞给书生,并放出狠话:“我那封信湿透了,你得给老子重新写,要写的声情并茂,写完了老子还要检查。”

  书生算是逃过一顿毒打,望着笔记本上根本没有湿掉的那页信,有些想哭地冲动。

  战友们打他身边路过,不是坏笑就是不怀好意地摸摸肩膀。

  副队长从稻田里爬出来迅速追赶队伍,路过书生时诡异一笑。

  这个队伍很有特点,队长怎么来,士兵们怎么学。

  就比如有一个老兵和一个新兵。

  老兵身上背着一杆步枪,也只有这么一把枪而已,晃悠着身子甩着不知道哪里找来的一根木棍。

  老兵身后跟着一个新兵,新兵背上鼓鼓囊囊的,有两个行军包,两把铁锹,一把斧头和一杆步枪,走起路来遮天蔽日。

  新兵来到这支小分队没多久,他走路走累了,费了好大力气才在背囊里面扯出了一个纸袋子,袋子里面是家里给寄过来的牛肉干。

  他走着晃着吃着,捏着两根手指夹起肉干来,一小口一小口的。

  吃的周围人眼馋不已。

  老兵搂住新兵的脖子,这整个手夹在脖子和背囊中间,压的新兵一阵难受。

  “兄弟,你知不知道前天晚上你惹了多大麻烦?”老兵眉宇间都是叹息。

  他们几个前晚结伴去了谷地,在一家夜店里面玩到了后半夜才回来。

  新兵心里一紧,思考着回答:“我惹麻烦了?”

  老兵直咂嘴,拍拍新兵的头说:“你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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