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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清浅,生活如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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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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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我和这些灵魂有趣的师友们

  平淡岁月塑真我

  一个秋天不深的夜,母亲生下了我,从此这个世上就多了一个人,一个女人。

  那时的我,特别瘦小,而眼睛特别有神,打见到光亮的那一时起,就不愿移开发光的物体,不知道是油灯还是蜡烛,总之不是电灯。这是母亲最近告诉我的。

  那时的我不谙世事,不知道是痛苦还是幸福,总之都过去了。有记忆真好,它使我知道自己如何长大。人怎能没有自己的历史。

  我快乐的记忆留在10岁之前。我感觉到真正实在的亲情。我快乐,我单纯、我依恋。其实,那时候我活在溺爱里,活在所有小心翼翼爱着我的人的怀胞中,没有受到过恨或抱怨的伤害,现在想起来,当额外获得东西时,往往是别人看到你根本已缺失的时候。但这又是多么天大的好事,我记得那时所有的好,我记得自己是完美的公主。

  18岁的时候,单薄的胸腔已经积攒了了太多的心思。我沉默,我孤独,我无助,我反叛,我封闭,但我无言,只在心里呐喊。作为一个人活着的、人的、强烈的责任感,使自己依然决然,斩断了去往象牙塔的路,开始了注定从低处行走的艰难人生。一个人悄悄地告别校园,告别黑板,现在终于明白,那是在向自己的一个时代告别啊,难怪有那么多本能的不舍。

  没有遗憾,只是痛心,怎么会没有谁告诫我充满更多光亮的方向在哪里?哪怕只是劝一句,给一个无论善恶的提醒?

  思考了好多年,上帝告诉了我答案,这就是你的命。

  那时候,我贫血,苍白,体重不足40公斤,浑身充满了无法排解的病源,在学业的重压下,在对前途的迷茫和无望中,常常被莫名就长在脸上身上脚上的东西,逼得一次次往医院的外科去,我知心的同学朋友常常用自行车推着我去换药疗伤。

  那是一个不彰显性格的年代,却留下了我鹤立独行的影子。

  最不可思议的我,应该就是那段让人充满好奇的婚恋事件中的我,中学的时候谁会没恋爱的话,那就是我,真正意义上的恋爱开始于工作之以后。其实婚姻真的没有定律,不是说你是金枝就得玉叶配,合适与否只有当事人知道。在应该恋爱的时间,在上帝安排的地点,出现了愿意和我牵手的人,于是就被他军人的气质牵引着,从北方一直走到了南方,从青春走向了成熟,从浪漫走向了真实,从身无片瓦走进了三室二厅,坚信我们会一直走下去,直到走完所有的明天。

  婚姻生活给我最大收获是有了自己可以掌控的安全领地,我喜欢回家,尽管也有谁也断不清的家务案,但还是喜欢有家的感觉。有家真好!

  我做妈妈了。我变成了永远失去自由的人,我有了新的爱的牵挂,孩子给予的欢乐和力量无可替代,他是我最有成就感的事业。我不会像男人那样,对油盐柴米发怵,处理这样的事情相对于解决思想的难题简直易如反掌。

  生活中不再有空洞。没有闲暇去苦闷。不会再去无谓地悲哀。我只是安静地活着。不去讨论快乐或是不快乐。我每天工作休息,扮演普通的食色男女。

  春发芽,夏抽穗,秋天满地花。转眼已是四十年华。生命转入了秋天。该有的收成都收到家了。我懂得,我知足,所以我常乐。

  然而,就让日子这么无痕滑过?生命的夏天就此结束?孩子很快就会去过属于他的人生,而自己如今又在哪里?我似乎找不到我了。

  我承认,我愿意属于家庭。但也希望另一个我属于事业。我一直从事我愿意从事的事业,我爱书桌,爱铅笔,爱键盘,爱很多与文字有关的东西,也爱我生产的长长短短的各类文档,在我眼里,它们从来不是冰冷的文具,早已是我亲密的伙伴。然而事业仍只是梦想,很惭愧,我无法把工作培养成事业的根苗。有时候想,事业是男人的必须,对女人而言,事业是点缀。

  旅行的新鲜感已不足以再诱惑我的行动。此地和彼地的印象,最终归结成了一个个人的影子,凝聚的思念只剩下温暖的友情。不行万里路,能成为看懂人生的人么?

  我没有刻意搜集物什的习惯。但爱极了自己亲购的纪念品,地图、机票、还有那些与行踪有关的廉价记载,能使我想起时间,也想起空间,凝视本身就是一种至高无上的享受。

  我童年就有了浓厚的电影情结。小时候跟着大人和小伙伴,在各个村子赶场,看热闹,注重的是分清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上学的时候,周末跟着家人进电影院,希望从电影里看懂生命的启示;恋爱的时候,和男友一起看;如今,我看电影是在电视上,好多的大片是通过小荧屏欣赏,最近才看了《满城尽带黄金甲》。看电影对我来说只是记忆没有娱乐。我必须经营我活生生的世界。

  我不会画画,可喜欢看各类美丽时尚的画;我爱读诗,却总也写不好自己的诗;我不懂音乐,却感觉离不开音乐,无论欢乐悲伤;写字的欲望是我体内最活跃的细胞了,一直在我血液里滋生。

  我的另一个最爱就是养花、护花、赏花。我没有种树的土地,只能霸占阳台和客厅的空间。我向往植物园,向往青草地。忘掉自己,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是最忠实的朋友。花伴我,我恋花,花映我,我似花。

  我喜欢的运动是走路,晚饭后,天黑前,浅浅的路灯,幽幽的月影;我喜欢的激烈运动器材是呼啦圈,晴天雨天不受限,仿佛在体验生命的律动,大汗淋漓,花香沐浴,让自己舞动成彩色。

  沉思是我老也改不掉的毛病,孤独,寂寞,茫然,都是沉思默想的附属品,但却是我梳理心情调整方向的唯一不变的途径。

  生活让我远离了老朋友的空间,拥有了新朋友的天地,和朋友喝酒聊天,无论干什么,最重要的是在一起,享受友情的春风。

  我怀旧,但我不活在回忆里,我现在最想弄明白并且紧紧抓住自己人生的方向。

  如果说遗憾,那就是上天没有让我得到应有的如山父爱,不能弥补的灯搭只出现在幻想世界。

  我不惧怕老去,但我最害怕身体不争气,再也没有比健康更值得投资的事了。

  爱自己就是爱所有爱你的人。

  当我一点点走向终点,我希望光阴作证,我付出了我的所能,我做了很多想做的事。我希望我的老人不为我忧,我希望我的孩子不用我忧,我希望我的爱人不因我忧,我最大的快乐就是给他们快乐!

  最后,我终将变成一粒尘土,但我仍然拒绝漂流,我选择和树一起,永远守候大地母亲!

  “项脊轩”温暖我一生

  八十年代初期,我们家还没有自己的房子,一直住母亲单位的公房。这间屋不是归有光的项脊轩,但确是我中学时代读书学习的地方。

  这是连着我们家原来的厨房后面接续的半间木瓦房,室内面积也不过一丈见方,墙上和天花板上都是用报纸糊起来的,连一张写字桌都放不进,只容下一张小床。有一个大约只有半平米不到的小窗,有阳光的时候,束光照亮一隅,平时,特别是阴天的时候,屋内较暗,进去必开灯。由于是一间临时搭建的小屋,风雨天,时有灰尘和泥土常从屋顶上漏下来,大雨时虽然没有雨水往下灌,可母亲也会让我暂时移开。每天晚上,我上完晚自习回到家,就搬个小小的凳子伏在床板上,再次摊开书本,直到深夜。由于没有书桌,自己的书本和一些借来的书全都堆在床头。

  我在这里生活学习了大约有5年,也悠然自得,有时会独自吟唱,有时会静悄悄地坐着,夜深的时候,房前屋后异常寂静,自然界的声响都能清晰听到,风声雨声落叶声,现在想来都不相信,我能把当时感受的自然境况和心理所思,第一时间就记在了日记本上,那时候日记还会教给老师批改,记得很清楚,是一位姓黄的语文老师,他把我写的错别字用笔圈起来,还在下面写上正确的字,并写下了希望我坚持下去的评语,“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就是老师在日记本上写给我的勉励,是红色的墨水字。那年我刚上初一。

  在这里居住、学习和生活,喜悦的感受多于悲怆的感受。这里是一个大杂院,母亲单位没有房的同事,大都住在这里,算起来也有几十户,分前院和后院,后院又分上院和下院,记得那时邻里亲善,鸡鸭成群。我们家住在后院的下院里,母亲选择这里就是因为厨房后面可以为我续建一个小房,那时候我们姐妹三人,外婆也经常来家,住房相对还是紧张的。

  人生的大考过后,我在里面睡了五六、天,吃好就睡,睡好起来再吃,家人吓坏了,母亲说怕是这孩子生什么病了吧?其实就是之前的考试精力高度集中,太缺睡了。

  最快乐是外婆来看我们,盼着她多住几天,她来都是和我一起住,星期天的时候,我会在院子里看书写作业,她没事就坐在我边上看,经常在我写完作业的时候,让我代笔给她在外地当兵的儿子写家信,一笔一划的学生字,却是沧桑老人的口吻,奇怪的是念给她听的时候她总是那样的满足,不知道是为孙女洞悉了她的心,还是为她终于表达了对远方儿子的情。

  春去秋来,屋外杨树的影子疏了又密,日夜更替,人生岁月的年轮加了再加。

  我高中毕业那年,我们家终于有了自己的楼房,搬离了那个大杂院。我们每个小孩都有了一间属于自己明亮的房间,有床有书桌还有大大的玻璃窗及漂亮的落地窗帘,而我那间,永远是最干净最整洁最让小妹们羡慕的。

  曾经的大杂院早已物是人非,取而代之的是新的经济开发区一幢幢的高楼。

  几年后,我先生从这里把我娶走了,开始了新的远行,新的生活,知道我喜欢书,喜欢有书房的家,先生唯一向母亲提出想要的陪嫁就是我积存的那些书,几经火车拖运汽车周转的路上,始终不丢不弃,在他给我的房子里,一间大大的书房,成了我圆梦的沃土。

  如今,书房早已被儿子抢去当卧室共用了,他有时候呆在室内一天不出来,除了一些特别专业的书之外,其他差不多被他翻遍了,包括我大学的一些他感兴趣的课本,也被他浏览了,而他也学会了选书,每次买来的书我都会对他进行夸奖,也是同学们传阅最多的书,唯一不像我的地方,是他总是借出却不记得再还回来,一部分至今未归位。而他也有说辞:妈妈没关系的,资源共享嘛!真为儿子的大度品质而欣慰。

  在路上,生命在远行,温暖我的不只是阳光和故人,还有那间永远铭记在心的像极了“项脊轩”的小屋!

  临时代课教师

  88年春,我有幸成了一名临时的代课教师,虽然只有一个学期,但在我的一生当中却是一段永远铭记的履历。

  那是郊区的一个乡村中学,距离县城我家足有十华里,我有一个高中同学林在那所学校任教,他的一个女同事即将临盆,学校想找一名临时的代课教师,接替她初二代数和初三化学的课程。林知道我有教师梦,就向校长推荐了我,并告诉校长说我对工资没有什么要求。听了同学的介绍,校长说,先见见人再说。

  校长姓王,中等个子,40多岁,面貌看上去虽然没有太多的苍桑,但还是感觉大于他的实际年龄,头发有些稀疏,一双眼睛不是很大,但却透着警智。见面那天,他穿着一件蓝色的中山装上衣,灰色的裤子,一双解放鞋,如果不是上衣口袋里插着的那支笔,你很难把眼前的他和一个中学的校长联系在一起,与当地众多的农民没有什么分别,他的家就在学校附近的村西头。听林说,王校长除了上课,就是下地,没啥别的爱好。

  校长很热情地把我们迎进屋里,坐下来。我本身是一名在职工作人员,他很自然地问到为什么要来代课、怎么处理本职工作和代课工作的时间分配等问题,我不记得当时是怎么回答的,只是有一点,我没有用语言直接告诉他当教师是我的一个梦想,看我们信心十足和充满渴望的眼神,他最终答应了这件事,也可能是看在真诚的份上。

  需要休假的那位老师教二门课,我和我的另外一个同学每人接一门课,而学校只需支付原来一个人的工资就可以了。

  我教初(二)二个班的代数,我朋友教初(三)一个班的化学。下午和晚上都有自习,为了不影响工作,教导处郭主任还特意把我们下午的自习课都调到了晚上,这样我下午就不用去学校了,解决了我们时间上与工作的矛盾。

  教室和讲台,对于学生出身的我并不陌生,尽管课已背的滚瓜烂熟,但走上讲台的第一堂还是有些紧张,我定了定神,一下就看到了坐在最后排的校长,看到了他鼓励的目光。

  “同学们,由于你们的张老师要做妈妈了,这学期的代数课就由我来为大家上,我姓韩,希望能与同学们相处的愉快”,接着我转过身,在黑板上写下了六个大字“知识就是力量”,这是伟大的英国人培根先生的一句名言,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曾激励无数莘莘学子好学上进,我把这句话当作礼物送给大家,希望能为你们今后的学习增添动力。流利的开场白和标准的普通话很快吸引了同学们的注意力,第一节课取得了成功。课后,听别的教师讲,说我们班同学说我更适合教语文,那当然,再怎么也是科班中文系的嘛。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每天精神饱满地准时出现在课堂上,也没有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风雨无阻。有时候,也留在学校和同事们一起吃学校食堂的饭菜,烧饭的师傅左腿有点残疾,但他烧的饭菜却非常好吃,因为我向来就特别喜欢吃大锅饭。

  很快我就熟悉了同学们的情况,也和学校里的其他教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逐渐适应了学校里的一切,喜欢上了学校里简陋的教室,还有那些纯朴、可爱、调皮的农村孩子。

  有一件事记忆很深,那是刚开学不久,我在课堂上点名,想尽快把名字和人对上号,当念到王巨大时,教室里轰堂大笑,我当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又念了一遍,同学们还是大笑,这时只听一个嘴快胆大的学生说,老师,是王巨六,不是王巨大,我再仔细一看,原来那名单上的六字写得很像大字,“对不起,同学,我念错了”,我马上道歉,但从那以后,王巨大就成了王巨六同学的别号,我一直觉得挺内疚的,虽然是无意造成,也无什么恶意,但总觉得是对学生的一种伤害,始终不能原谅自己,后来,林听说了这件事,就对我说,那个同学根本没有什么反感,相反很喜欢同学们这样叫他,没准他以后真能成为一个巨大的人呢。

  那年9月10日,我在这里度过了今生唯一的一次教师节。那天学生放了一天假,学校全体教职人员共二十余人,举行了一场男女混合篮球比赛,就在那个不大的土操场上,我们留下了一张珍贵的合影,背景就是那些陋舍,只有一边的篮球架。

  很快,就到了期末考试期间,其他的课都停了,每天只上语文、数学、英语,留在学校的时间相对比较多,与同学们的感情也日益浓厚,晚上下晚自习后,我骑自行车回家,总感觉身后有几个人似乎在跟踪我,第二天告诉林,他告诉我是班里几个男生骑自行车跟在我后面送我,后来,他们就不再躲了,每天晚上几个学生自觉地轮流负责把我送到家,然后再回去,这件事让我感动了很久很久,也许是一生。

  期未考试结束了,批完卷子,我的教师使命也随之结束,我很怕那种伤感的分别场面,悄悄地离开了那个乡村学校。

  后来老校长退休了,接替他的是当年那位年轻的郭教导主任,有几个老师也改行做了别的职业,偶尔在一处碰面,仍倍亲切,当年我教过的那班同学们也早已经各奔东西了。

  就在我离开学校的二年后,林的父亲,也是我代课那所学校的退休老教师,突然有一天来到了我家,看他的神态像是大病初愈,果然带来了一个惊人的信息,说他儿子林上个月没了,得了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不治而终,只有二十几岁,还没结婚呢。

  梅雨季过后的阳艳天,常会整理翻晒衣物还有影集,每当看到那张篮球场上的合影,都会禁不住的感慨悸痛。

  住进集体宿舍

  高中阶段从入学开始,就特别不顺利。

  因为中考录取的原因,我比别人晚了二十多天才接到一中的通知,当我坐到教室的最后一排后,才发现还有一名同学比我来的还晚,事后知道,荣的情况和我一样。因着同样的命运,我们开始走的很近,近了整个高中三年,近了毕业后的好多年,一直近到现在都没有中断过联系。

  荣家住在一个离县城很远的乡镇,坐班车要好几个小时才能到,荣必须住校,我家离学校十几分钟的行程,但我经常晚自习后不想回家,喜欢和荣“同居一铺”,说说我们的悄悄话,说说我们想说的一切,所谓闺密也。那时候的学生宿舍非常简陋,没有桌椅,只有大通铺,每人大约就是一个单人床单的宽度,但毕竟是女生,在洁净简约的大宿舍里,依然无法遮挡花季少女的芳香。

  荣家兄弟姐妹好几个,父母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农民,大哥在县城的公路部门上班,偶尔二哥也会从家里到学校来看荣,为了家人的期待,为了自己的梦想,荣每天都在勤奋地努力学习,这个过程我知道,因为我和荣的梦一样。追梦的路上,我们有着太多的快乐和苦痛。

  周六只放半天假,对我们来说,只有星期天可以稍微放松一点,上午收拾卫生,办点杂事,一般下午就会转入正常的自习。那时候,除了自我加压,没人逼迫。荣常常会到我家里去玩,或者到家里学习,特别是冬天的时候,学校熄灯早,而在家里却没有限制。

  高二暑假,我带着口琴和书包和荣一起到荣家去了,那是一个依山傍水的美丽村子,盛产土豆,可能是水土的缘故吧,无论蒸、煮还是炒,都比其它地方的好吃。这一家人特别好客,我俨然就是她们久未回家的女儿。傍晚时分,我们一起坐在对面的小山坡上,牛羊悠闲地吃草,天空中白云飘浮,我拿起久违的口琴,我们忍不住放声高歌……应和我们的是清清小河淌水,还有那阵阵微风。这是一段绝美的记忆。

  生病是我们最怕的事,可偏偏怕什么来什么。我们真的很不幸运,生了几次病,最可恶的是外伤,来自于体内的外伤,其实那就是体内淤积的毒素的猛烈爆发,而且越是在大考临近时发生,我只能推自行车送荣到医院去换药,有一次持续了一个多月才完全好。往事不堪回首。

  一晃三年过完,我们都没有如愿中榜,荣选择了复读,因为这是荣唯一的选择,我选择了先工作,再考试,这是当时优越的选择。但就是这样的“优越”让人彻底体味了“千古恨”的滋味,我进了另一个社会空间,而本来我完全有可能和荣和他们共享同样的天空!虽然我现在生活的一切都好,但这就是命运!

  荣在校园里找到了自己的最爱,记得荣还没有毕业的时候我到学校去看她,荣和我分享了一个甜蜜“苹果”的事故,说她们班的一个男生,把一个苹果藏在箱子里好几天,就是为了约会时拿给荣一起吃,就是这个小小的举动,这个小子就“贿赂”到了荣的芳心,事实证明,我这个密友非常有眼力,如今的爱人,已经事业有成,对这个“苹果”赢得的老婆疼爱有加,女儿也大三了,幸福三口终于在前几天前来看我了。

  我常常会想起那时候我们一起“同居”的学校宿舍,想起我们一路走过来无法忘却的点点滴滴……

  如果可能,我请求记忆将我带走,不要和过往分开。

  酒色女人

  人生一世,总会有些事令自己刻骨铭心。

  就说与酒有关的吧,在三十几年岁月近八年的喝酒历史当中总那么几个第一次,至今难忘。

  比如第一次喝酒,指正式参加酒宴的那种,应该是在一九九四年春节过后,我刚刚调入这个城市不久,单位一同事牵头聚会,在那个名叫香格里拉饭店的大包厢内,我第一次看到清一色的巾帼英雄们和其他桌上的男人们一样,悠闲地举杯论盏。

  由于出身于传统家庭受传统教育,所以在我的潜意识中,酒是属于父辈属于男人的东西,除了贵妃醉酒一类经典的交际需要之外,女人参加宴会一般都是喝点果汁儿、饮料或红酒什么的,就算喝白酒,也是于出礼貌象征性地应付一下,男人也不会强求什么的。像这种尽显举案齐眉之势的场面我从来都是不屑一顾的,更别说与之为伍,总觉得那样有失女性的矜持美,但那天身陷其中难以敌众,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给了我一个体验生活的充分理由,不得不接过同事们敬上的一杯杯包含着浓情的酒。

  不知不觉在你来我往中很快将空出的几个酒瓶子摆在了地上,隔壁桌的男同事被我们的气氛感染了,除了几个年长多病者提前回家外,其他几个年轻人全部都集中了过来,那个一向有着很强号召力的老万,招呼店家撤去残羹剩菜,添酒回灯重新开宴。

  当时坐在我身边的是那位留着长发辫、带近视镜的迷人少妇M,她趁人不注意把茶碗里的白开水倒进空酒瓶,然后斟满了我俩的酒杯,当别人再跟我喝酒的时候,我不自觉地就显得格外的爽快,怎料这一举动很快引起了性格外向且直言快语的Q大姐的警觉,她绕过好几个人走到我的身边,端起酒杯一闻,随手泼在了地上,借着微微的酒兴,充满江湖友情味地嚷道:“我晕(这是她说话的口头弹),这是谁干的呀?我告诉你们,今晚不醉不归啊!”后来我才知道,她所说的醉不是酩酊大醉、不省人事的那种,而是指尽兴。我没有经历过这阵势,心里直打鼓。但就在她说这话的那一刻,我忽然有了一种翻身得解放的感觉,女人完全可以不必只做宴会的配角,想想我们平时没日没夜地忙工作、忙家庭,上惦记父母,下养育幼子,承受着男人们知道和不知道的、理解不理解的各种身心压力,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容易嘛我们!凭什么只有男人们可以理所当然地想喝酒就喝酒,还可以动不动借醉酒言不醉时难言之隐,行不醉时难行之事?凭什么男人们可以堂而皇之地以无数个应酬为由经常三更半夜地还回不到家?而女人们只能充当牵挂他们的空巢怨妇和服侍他们的老妈子外加出气筒?于时,我悄悄地松开了内心那扇原本早已锈封的拒绝之门,那晚直到十点多钟才散,那些姐妹们除了脸色白里透红之外,我没有觉得她们有任何的言行失常,我骑自行车五、六分钟后到家,正常速度偏快一点点,洗完澡躺在床上仔细地回味着刚刚发生过的每一个细节,居然发现自己史无前例地喝下了二十几杯小酒,在那些喝酒的同事们中,我是新手,而金牌酒量的雅号却从此闻名。

  有了这第一次,就象其他所有事情的发展规律一样,就有了后来的N次,自然也就有了第一次品酒,第一次醉酒,第一次想酒,第一次写酒等经历,次次难忘。

  我慢慢改变了从前的一些想法,总结出了很多关于酒的感言,爱酒不唯酒,爱酒不纵酒,分享酒的芳香,感觉酒的氛围,不颠覆传统,也不排斥现代,最难得恰到好处。古人发明酿造了酒并盛传千年不衰,自有无穷的奥妙,酒绝不仅属于某一个或某一类人,我从来不同意现在有些人把在酒桌上说的那些荤段子都称之为酒文化,也从来没有想过非要与男人平分天下,因为男人争下的地盘必有女人的一隅,我们只需美丽的活着,干自己想干的事足矣,男人创下的世界如果没有女人分享其实他们自己也会觉得很悲哀吧。女人虽然不确定什么时候可以喝酒,但一定清楚什么情况下绝不开戒,因此也有了些与众不同的酒原则,原则是万万不能没有的,尤其女人,虽然现在酒宴已经是没有明文标识的生产力,有些女人在酒桌上基本充当兴奋剂,什么样心态的人都会有,但我坚守着酒就如同女人的衣饰一样,永远只能做点缀和附属品,只能有助于女性优雅气质的表现和发挥,而绝不能让酒左右了自己的思维和行动,也绝不能因酒丧失了自己的人格和尊言,一旦超越了这个底线,美酒就会变成祸水,连自己都会分辨不清自己的本色,有谁还会爱你呢?

  第一次真正意义的品酒是在一九九七年的冬天,那年快到年关的时候,天还不怎么冷,在一个温暖冬日的夜晚,家里老老小小都到自己该去和想去的地方吃饭去了,就剩下我一个人哪里也不想去,那晚可能是因为刚住进新房的原因吧,心情特别轻松,好不容易在这么舒适的环境中不用管人和被人管,于是麻利地整了一个鱼头火锅,一个凉伴粉皮和一盘水煮花生(跟老公学的),这在从前是绝对没有过的,不是因为没有条件,而是觉得一个人炒几个菜一个人吃有点像神经病,也是酒改变我的初衷。那晚生平头一次独自一人像做贼似的打开了不同系列名称的几种白酒,还有一瓶脾酒和半瓶已开启的红酒,每样倒了一小杯依次摆满了大半个餐桌,想学着记忆中外祖父的样子品品酒,但无论怎么样努力地体味,遗憾的是除了辣以外始终再无别的感觉。我有一个朋友A,经常说好酒就是芝麻香,但即便喝真正的茅台、五粮液,也一直无从体会到她所说的芝麻香味。原来对于我来说,关于酒的所有味道都源自于内心,酒只是一个引子,当它穿肠而过的时候,心中就会涌起人世间所有的滋味,感觉有时好,有时不好,更多的时候是不可铭状。对于人生,我想坚守的是一位智友的告诫:为人以诚相待,干事问心无愧,宽容他人,善待自己,不刻求,看得透、想得通、把得住。我品酒最大的享受就在于能够坐在那儿,静静地暖一暖孤寂的心灵,揉一揉疲累的四肢,理一理如麻的思绪,正一正自己前行的方向,就算遇到再大的风雨,也要像坚强的小鸟一样依然选择飞翔。如果说人生如酒,我唯独钟情于有色有味的红酒。

  关于醉酒的忘记是最为深刻和痛苦的。前些年单位里开年终茶话会,有许多职工家属参加,也邀请了相关单位的领导到会,席间,虽不是什么主角,但作为单位主要组织者之一,免不了敬些酒,散席后,兴致较高的那位领导说今天正好周末,让这些模范家属也去轻松一下吧,于是我们一部分人就来了到七层天歌舞厅,就在走向巴台的时候,因不熟悉地形加上灯光的不适应,隐约觉得有人扯了我一把,就被那个小小的台阶绊倒在地,在这样的时间和地点突然出现这种难堪的场面,虽然只有一瞬间,也没有几人看见,但留在我心中的痛却是永久的,其实后来我试着问过几个同事那天的事,他们根本不知道或是早已不记得发生过什么了,没谁当回事儿,清醒的只有自己,但自尊心还是受到了严重的挫伤,至今我都承认是自己醉了。之后好长时间我一步都未再踏进过那个伤心之地,甚至连看都不愿意再看一眼那幢包裹着七层天的大楼,总觉得是那里掳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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