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改革(1)
在我制定经济政策之前,曾经和赵文正列出一个大纲,但是我还想仔细了解一下清朝的现行经济政策,特地叫来了户部侍郎王鼎,从他那里知道了不少的东西。但最关键的还是重农抑商,强调农业为本,商业为末抑制土地兼并,防止农民破产,强调户口管理,限制人口流动对商人进行诸多方面限制,并课以重税,最让我郁闷的是抚远政策,所谓抚远就是闭关锁国的一个形式,就是清朝自以为自己无所不有,不需要和外国通商贸易,又以为除自己之外的国家都是些边远小国,国弱民贫,所以对外国商人加以优惠政策,而对本国商人加以各种限制,比方说外国商人可以载一万斤生丝出海,而本国的商人只能载两千斤生丝出海,对国产货物出口的严格限制:粮食(包括豆类)、铁及铁器(包括铁锅、铁钉及一切废铁)、硫磺、硝等物,均严禁出口。丝及丝织品、茶叶、大黄的出口量严加限制。禁止茶船出洋贸易,闽、浙、皖等地茶叶,必须由内河过五岭运赴广州,通过行商卖给外国。如直接出洋贩运,则目为“通夷”,商人治罪,茶叶入官。这些规定,对中国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发展是一个沉重打击。尤其茶、丝、丝织品,是当时中国对外贸易的王牌货,也是明清以来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最显著的行业,清政府恰恰从这里开刀,其作用之恶劣,不言而喻。严格限制中国商人制造海船。沿海各省渔船只许用单桅(福建省可用双桅),梁头不得超过一丈,舵工水手不得超过二十人,捕鱼不许越过本省境界。出洋贸易的海船仅许用双桅梁头不得过一丈八尺,载重不得超过五百石,舵水人等不得超过二十八名。以上是对造船规模的限制。此外,又规定:严禁将所造商船租于他人,或租用他人之商船。更不许打造海船卖与外国人,“其打造海船卖与外国图利者,造船人与卖船之人,为首者立斩,为从者发边卫充军。”又严禁中国商人在外国打造船只带回中国。以上是对造船专业化的禁止。
总之,上述规定对中国造船技术的发展是一个沉重打击。十五世纪郑和下西洋时,中国的造船技术在世界上名列前茅。明朝中叶以后,基本上停止进步。清朝又如此限制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