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改革(1)
,虽然其法律规定是专对商船的,但势必严重影响到官船和战船制造技术的发展。鸦片战争时中国水师的失败,早已注定了。
3.长时期的“禁海”,海禁解除后又有一段时期禁止华人赴南洋等地贸易,以及种种对出国华商及海外华侨的刁难和迫害政策。仅以商民出海一事而论,其限制的苛刻,可以说古今中外找不到先例。每船的舵水人等有限制(二十八人,见前);所带口粮有限制(按路程远近,每人每日准带食米一升,余米一升);自卫防盗的武器有限制(每船限带两炮,火药三十斤);甚至对航海必不可少的用品如铁钉、油灰、棕、麻等物都有严格限制。这样,出洋的人一遇较大意外,就会饿死;一遇海盗,特别是英、荷等西方海盗,就只有引颈待戮;远海航行,如果船有破漏,连钉一钉、油一油、捆扎一下的东西也不够用。至于出海时那种极端烦琐难办的手续,申请、具结、取保、十艘船只连环保结、以及舵水人等的连环保结、大量的贿礼等等,简直难于上青天。
4.除个别杰出人物(如康熙)以外,绝大多数封建统治者对西方资本主义的科学文化,都采取不加分析的深闭固拒态度。对西方制造品,也不加分析地一概视为“奇技淫巧”,予以排斥。这些我们在后面再来讨论。
5.禁止中国史书出洋。外国人到中国,“不得收买史书”,中国人不得将史书卖给外人,“违者将买给之人,照代为收买违禁货物例,枷号一月,发近这充军。”这是钦定的法规。但下边的官员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又将范围扩大,成了“内地书籍,不准出洋”。又禁止中国民人教授外人以汉文,否则即目为“奸民”、“汉奸”,严拿治罪。以上各种规定大约意在“保密”,不使外人了解中国。而对国内人民学习外语,也严加限制和迫害。魏源指出:“嘉庆间,广东有将汉字夷字对音刊成一书者,甚便于华人之译字,而粤吏禁之。”总之,要隔断中外文化的交流。
6.由行商垄断对外贸易,这已经对国内工商业的发展及资本的原始积累造成不利。而对那十来个行商,又要进行无情的勒索敲榨。行商每年须向皇帝交纳“常贡”;代粤抚及海关监督采办“贡品”,价